top of page
搜尋

开曼新证券法(SIBL)将开曼“豁免人士”转为“注册人士”的最后期限设定为2020年1月15日

  • 2021年4月12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开曼群岛政府通过了《2019年证券投资业务(修订)法》(SIBL),对《证券投资业务法(2019年修订版)》(下称《证券投资业务法》)进行了修订,取消了原《证券投资业务法》附表4规定的实体注册为“豁免人士”的资格。


开曼群岛基金经理、投资顾问及/或经纪交易商等在SIBL下一直以“豁免人士”身份经营的实体均应知悉SIBL最近的修订,根据该修订,他们须于2020年1月15日前重新注册为“注册人士”,并在获得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(“CIMA”)正式批准前不得开展证券投资业务。


这项SIBL修订的另一项潜在影响是,“注册人士”如属“经济法”所界定的“有关实体”,并为“经济法”的目的而进行“基金管理业务”的“有关活动”,则该“注册人”可能须接受“2018年国际税务合作(经济实体)法”(“”经济法“”)所载的经济实质测试。


如需更多关于重新注册的建议和有关ES考试的信息,请随时联系SiennaCorp。



 
 
 

留言


© 2021 SiennaCorp Ltd

  • LinkedIn
bottom of page